關于對通山縣政協十一屆三次會議第33號提案的答復

發布日期:2024-09-14 字體:【


徐于壩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加強城鄉養犬管理”的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您在第033號《關于加強城鄉養犬管理的提案》中提出:1、多渠道宣傳動物防疫法律法規,樹立文明養犬意識;2、提升衛生部門防疫工作的配合;3、加強公安機關的管理職責及執法力度。我局認為以上建議十分中肯,對今后開展工作有督促和指導意義

如您所言狗是人類忠實的朋友,人類幾千年文明歷史中,狗一直陪伴著我們。但是隨著社會發展,犬只管理缺失,流浪犬泛濫對我們的生活環境、人身健康安全等帶來了困惑。為此我局專門下發通知,要求各派出所根據《湖北省公安機關犬只襲人警情現場處置流程指引》的要求,規范涉犬警情處置流程、及時核查處置各類因犬產生的矛盾糾紛及案件。進一步強化管控,切實提高養犬人的法律意識,全力維護市容環境和社會公共秩序,減少因養犬引發的各類社會問題。

一是加快推進機構設立

咸寧市人民政府城市養犬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為養犬辦)目前還在籌建之中,而我縣城區養犬管理辦公室的組織實施將與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同步進行。目前我局正在密切配合縣政府開展此向工作,協調各部門盡快組建我縣的養犬辦公室,并向縣政府積極爭取此向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

加強宣傳引導

加強養犬管理宣傳。一方面社區民警結合日常工作,多次組織格輔、社輔進入各社區進行文明養犬的宣傳。另一方面是通過媒體開展犬類管理工作宣傳,特別是加大城區內文明養犬、文明溜犬的宣傳。加強對市民相關法律法規、社會公德和自律意識宣傳教育。

此外,我局將進一步加大農村規范養犬的宣傳力度。

目前我縣的農村養犬管理還未納入《咸寧市養犬管理辦法》之中,我局將積極向各鄉鎮人民政府建議,加強規范養犬宣傳力度,引導群眾文明養犬,防治狂犬病。 ?

???????????????????????????????通山縣公安局

??????????????????????????????2024年9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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