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朋友們:
燃放煙花爆竹會對公共安全、空氣質量和環境衛生帶來危害,對市民身體健康和周邊環境帶來嚴重影響。在通山縣通羊城區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功在當前,利在千秋,是得民心、順民意的一件大事好事,希望得到您的支持與配合。現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有關內容介紹如下:
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范圍
通羊鎮南門、雙泉、馬槽橋、古塔、鳳池、新城、洋都、大路鄉迎賓8個社區、洋都村、柏樹下村、井灣村和石航村五組、六組;大路鄉犀港村、塘下村一組、山口高速出口及繞城路沿線;縣開發區內園區各企業、單位辦公樓和居民小區;鳳池山林場所組成的區域。
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實施時間
《通山縣通羊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實施辦法》自2023年1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三、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內容
在禁鞭區域內,全面禁止生產、存儲、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
四、對禁鞭區內燃放煙花爆竹的處罰規定
(一)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并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拒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禁鞭”工作的,可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行政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單位或者個人在“禁鞭”區域內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由縣應急管理部門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停止非法生產、經營活動,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并沒收非法生產、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
(三)各行政機關、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燃放煙花爆竹的,除接受行政處罰外,同時按縣紀委《關于嚴明“禁鞭”工作紀律的通知》(通紀發〔2017〕28號)文件規定,對單位和個人依紀依規嚴肅追責。
為了大家能過一個幸福、祥和的春節,希望廣大市民積極響應政府禁鞭決定,倡導文明生活,自覺遵守全面“禁鞭”規定,自覺抵制燃放,保護美麗家園。
祝您生活愉快、闔家幸福、萬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