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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預公告
通征收預公告〔2024〕07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規定,擬征收南林橋鎮青垱村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現對啟動征收土地有關事項預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范圍
擬征收南林橋鎮青垱村農民集體所有土地0.4160公頃(具體以勘測定界結果為準),征收土地位置圖見附圖。
二、征收土地理由
擬征收集體土地用于咸寧“南三縣”天然氣長輸管線工程(通山境)建設用地項目建設,擬用于能源基礎設施建設,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二項規定的公共利益情形,天然氣對優化能源消費結構,改善大氣環境,控制溫室氣體減排具有重要作用,確需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土地用途為供燃氣用地。
三、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安排
根據通山縣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工作安排,2024年7月18日起,由南林橋鎮人民政府會同相關部門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工作,調查內容包括擬征收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承包經營與具體使用情況,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權屬、種類、數量等信息,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
四、被征地農民基本情況調查安排
根據《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鄂政發〔2023〕16號)、《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被征地農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指導意見》(鄂政發〔2014〕53號)和《湖北省人社廳等部門關于印發<湖北省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補償實施細則>的通知》(鄂人社〔2015〕2號)等有關規定,2024年7月18起,南林橋鎮人民政府將組織開展被征地農民基本情況調查。涉及南林橋鎮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積極支持配合。
五、其他事項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暫停辦理戶口遷入、分戶、房屋交易、翻(擴)建、裝潢、核發營業執照、調整農業生產結構等不正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搶栽搶建;違反規定搶種搶栽搶建的部分不予補償安置。
本公告期限應不少于?10 個工作日,公告范圍為南林橋鎮青垱村,并已在通山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網址為http://m.zzx7.cn/)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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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山縣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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