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預公告

發布日期:2024-11-04 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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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預公告

通征收預公告〔20240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規定,擬征收南林橋鎮青垱村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現對啟動征收土地有關事項預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圍

擬征收南林橋鎮青垱村農民集體所有土地0.4160公頃(具體以勘測定界結果為準),征收土地位置圖見附圖。

二、征收土地理由

擬征收集體土地用于咸寧“南三縣”天然氣長輸管線工程(通山境)建設用地項目建設,擬用于能源基礎設施建設,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項規定公共利益情形,天氣對優化能源消費結構改善大氣環境控制溫室氣體減排具有重要作用,確需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土地用途為供燃氣用地

三、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安排

根據通山縣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工作安排,2024718日起,由南林橋鎮人民政府會同相關部門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工作,調查內容包括擬征收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承包經營與具體使用情況,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權屬、種類、數量等信息,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

四、被征地農民基本情況調查安排

根據《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鄂政發202316號)、《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被征地農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指導意見》(鄂政發201453號)和《湖北省人社廳等部門關于印發<湖北省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補償實施細則>的通知》(鄂人社20152號)等有關規定,2024718起,南林橋鎮人民政府將組織開展被征地農民基本情況調查。涉及南林橋鎮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積極支持配合。

、其他事項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暫停辦理戶口遷入、分戶、房屋交易、翻(擴)建、裝潢、核發營業執照、調整農業生產結構等不正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搶栽搶建;違反規定搶種搶栽搶建部分不予補償安置

本公告期限應不少于?10 個工作日,公告范圍為南林橋鎮青垱村,并已在通山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網址為http://m.zzx7.cn/)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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