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暫定九宮山景區船埠停車場和云中湖入口立體停車場智慧停車服務臨時價格的批復
索引號 : K26422872/2024-17552 文       號 : 通發改〔2024〕87號
主題分類: 政務公開 發文單位: 通山縣發展和改革局
名       稱: 關于暫定九宮山景區船埠停車場和云中湖入口立體停車場智慧停車服務臨時價格的批復 發布日期: 2024年07月16日
有效性: 有效 發文日期:
關于暫定九宮山景區船埠停車場和
云中湖入口立體停車場智慧停車服務臨時價格的批復
湖北九宮山景交運輸有限公司:
你公司報來《關于核定九宮山景區智慧停車場收費標準的請示》收悉。由于智慧停車項目剛剛落地景區,各項停車服務運營成本還不健全,不具備定正式價格條件。因此,根據《湖北省定價目錄》、《咸寧市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咸發改價格〔2022〕7號)文件等有關規定,為規范景區停車秩序,緩解景區停車矛盾,全力支持九宮山景區旅游業高質量發展。經研究并報縣政府同意,同時參照省內外類似景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價格水平,暫定九宮山景區船埠停車場和云中湖入口立體停車場智慧停車服務臨時收費標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智慧停車服務收費標準。九宮山景區船埠停車場停車服務收費標準,小型車前30分鐘免費,超過按每小時1元計費,不足一小時按一小時計費,全天停車10元封頂;中型車前30分鐘免費,超過按每小時1.5元計費,不足一小時按一小時計費,全天停車20元封頂;大型車前30分鐘免費,超過按每小時2元計費,不足一小時按一小時計費,全天停車30元封頂;云中湖入口立體停車場只限小型車輛停放,停車服務收費實行計時收費,前30分鐘免費,超出按每小時4元計費,不足一小時按一小時計費,全天停車80元封頂。
二、減免及優惠政策。對執行公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救災搶險車、殘疾人專用車等車輛免收停車費,對新能源電動車實行優惠,按以上標準的70%收取停車服務費。
三、嚴格執行30分鐘內免收停車服務收費的有關規定。
四、你公司應做好停車服務收費政策的宣傳解釋和價格公示工作,在停車場進出口醒目位置用公示欄、標價牌或電子顯示屏等方式公示機動車停放服務的收費依據、收費標準、計價方式、免費時限、投訴電話等有關內容,自覺接受有關部門和社會監督。
五、上述停車服務收費標準自批復之日起執行,暫試一年,原縣發改局關于暫定九宮山景區停車服務臨時收費標準的通知(通發改〔2023〕116)同時廢止。試行期間有什么問題請及時報告我局,試行期滿后,再根據運營成本核定正式收費標準。
通山縣發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