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物品購買、運輸許可流程圖

索引號 : K26422872/2022-10414 文       號 :

主題分類: 公安 發文單位: 通山縣公安局

名       稱: 民爆物品購買、運輸許可流程圖 發布日期: 2022年04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發文日期:


部門行政審批服務事項基本信息


事項名稱

民用爆炸物品購買,運輸許可

審 批

(服 務)

部 門

通山縣公安局治安大隊

行使層級

本級

1.《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200691日起施行,國務院令第466號)第21號、第26號。

2.湖北省縣(市、區)級行政審批事項通用目錄(201516日頒發,鄂政辦發【20152號第13項)。

備 注






部門行政審批服務事項辦事指南

審批類型

民用爆炸物品購買,運輸許可

權力來源

法定的本級行使

實施機關

通山縣公安局

責任科室


法定期限

5個工作日

承諾時限

3個工作日

咨詢電話


監督電話


購買許可:1、申請報告;
2
、工商營業執照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3
、《爆破作業單位許可證》或者其他合法使用的證明;
4
、購買單位的名稱、地址、銀行賬戶;
5
、購買的品種、數量和用途說明。
運輸許可:1、申請報告;
2
、民用爆炸物品生產企業、銷售企業、使用單位以及進口單位分別提供的《民用爆炸物品生產許可證》、《民用爆炸物品銷售許可證》、《民用爆炸物品購買許可證》或者進出口批準證明;
3
、運輸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種、數量、包裝材料和包裝方式;
4
、運輸民用爆炸物品的特性、出現險情的應急處置方法;
5
、運輸車輛牌號、運輸時間、起始地點、運輸路線、經停地點。

是否收費

不收費

  






審批服務事項辦事流程信息表

事項名稱

民爆物品購買、運輸許可

承諾時限

3個工作日

所需填寫

表格名稱

《購買、運輸爆炸物品申請表》

備案步驟

環節名稱

受理

辦理部門

治安大隊

辦理人、電話及職務


辦理時限

即時

需要打印的文書或者證照

備注


環節名稱

審查

辦理部門

治安大隊

辦理人、電話及職務


辦理時限


需要打印的文書或者證照

備注


環節名稱

辦結

辦理部門

治安大隊

辦理人、電話及職務


辦理時限

0.5個工作日

需要打印的文書或者證照

《民用爆炸物品購買/運輸許可證》

備注




民爆物品購買、運輸許可流程圖

1、審核資料真實性2、核發受理通知書3、補正材料通知書4、不予受理通知書










初審(0.5日內)


初審(1日內)

審核材料有效性





審核把關

審核1日內)






縣局領導審批

1日內)


決定

將申報材料報局領導審批






歸檔發證(0.5日內)

申請人取件

準予或不準予決定書




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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