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畢業生社保補貼申領
索引號 : K26422872/2023-21362 文       號 : 無
主題分類: 其他 發文單位: 通山縣融媒體中心
名       稱: 高校畢業生社保補貼申領 發布日期: 2023年07月24日
有效性: 有效 發文日期:
對象范圍:高校畢業生
申請人權利和義務、申請條件:
(1)對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與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按其為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包括個人應繳納的部分,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
(2)對離校1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后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
申請材料:
1.小微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的社會保險補貼,申報資料包括:企業社會保險補貼申請表、企業社會保險補貼人員花名冊;
2.離校1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的社會保險補貼,申報資料包括:由靈活就業單位蓋章、社區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蓋章和本人簽字確認的靈活就業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申請表,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社保卡復印件。
辦理流程:
1.小微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的社會保險補貼辦理程序:小微企業在申報繳費時應將符合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條件人員的繳費情況單獨列出,備齊申報資料,向當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申請,由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對申報資料進行初審和公示,公示期滿后報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進行復審,復審無異議報財政局,經財政局復核后,由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將補貼資金撥付到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2.離校1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的社會保險補貼辦理程序:離校1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實現靈活就業后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于當年備齊申報資料,向當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申請,由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對申報資料進行初審和公示,公示期滿后報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進行復審,復審無異議報財政局,經財政局復核后,由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撥付給申請者本人個人社保卡賬戶。
辦理地點(方式):通山縣行政服務大廳45號窗口
咨詢電話:0715-2880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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