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縣違規使用醫保基金典型案例通報
索引號 : K26422872/2024-31673 文       號 : 無
主題分類: 其他 發文單位: 通山縣
名       稱: ?通山縣違規使用醫保基金典型案例通報 發布日期: 2024年12月03日
有效性: 有效 發文日期:
一、通山康泰醫院違規結算醫保基金案
根據咸寧市定點醫藥機構使用醫保基金市級抽查復查檢查發現通山康泰醫院醫保基金使用過程中存在重復收費、將不屬于醫療保障基金支付范圍的醫藥費用納入醫療保障基金結算、串換項目等違規問題,共計違規金額11274.88元。通山縣醫療保障局依據《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咸寧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規定,責令整改,退回違規結算的醫保基金,并處2倍罰款。目前,損失的醫保基金11274.88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罰款22549.76元已全部上繳。
二、通山縣燕廈鄉衛生院違規結算醫保基金案
根據咸寧市定點醫藥機構使用醫保基金市級抽查復查檢查發現燕廈鄉衛生院醫保基金使用過程中存在串換診療項目、過度檢查、超限定支付范圍納入結算等違規結算醫保基金的行為,共計違規金額8315.12元。通山縣醫療保障局依據《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咸寧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規定,責令整改,退回違規結算的醫保基金,并處2倍罰款。目前,損失的醫保基金8315.12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罰款16630.24元已全部上繳。
三、通山縣南林橋鎮衛生院違規結算醫保基金案
根據咸寧市定點醫藥機構使用醫保基金市級抽查復查檢查發現通山縣南林橋鎮衛生院醫保基金使用過程中存在串換診療項目、過度檢查、超限定支付范圍納入結算等違規結算醫保基金的行為,共計違規金額5118.00元。通山縣醫療保障局依據《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咸寧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規定,責令整改,退回違規結算的醫保基金,并處2倍罰款。目前,損失的醫保基金5118.00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罰款10236.00元已全部上繳。
四、湖北高濟明聯醫藥商場連鎖有限公司通山武商量販店違規結算醫保基金案
根據咸寧市定點醫藥機構使用醫保基金市級抽查復查檢查發現湖北高濟明聯醫藥商場連鎖有限公司通山武商量販店存在超量開藥、不合理用藥、超限定范圍納入結算、醫保管理問題等使用醫保基金問題,共計違規金額3701.36元。通山縣醫療保障局依據《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咸寧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藥店服務協議》規定,責令整改,退回違規結算的醫保基金,并處2倍罰款。目前,損失的醫保基金3701.36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罰款7402.72元已全部上繳。
五、通山縣健民藥店違規結算醫保基金案
根據咸寧市定點醫藥機構使用醫保基金市級抽查復查檢查發現通山縣健民藥店存在超量開藥、藥品進、銷、存、醫保管理問題等違規問題,共計違規金額812.00元。通山縣醫療保障局依據《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醫療保障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規定,責令整改,退回違規結算的醫保基金,并處2倍罰款。目前,損失的醫保基金812.00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罰款1624.00元已全部上繳。
六、通山安康精神病醫院違規結算醫保基金案
根據咸寧市定點醫藥機構使用醫保基金市級抽查復查檢查發現通山安康精神病醫院醫保基金使用過程中存在違反診療規范過度診療過度檢查、重復收費、串換項目、將不屬于醫療保障基金支付范圍的醫藥費用納入醫療保障基金結算、造成醫療保障基金損失的其他違法行為等違規問題,共計違規金額62807.74元。通山縣醫療保障局依據《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湖北省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試行)》規定,責令整改,退回違規結算的醫保基金,并處1.75倍罰款。目前,損失的醫保基金62807.74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罰款109913.55元已全部上繳。
七、通山縣婦幼保健院違規結算醫保基金案
根據咸寧市定點醫藥機構使用醫保基金市級抽查復查檢查發現通山縣婦幼保健院醫保基金使用過程中存在未按照規定保管治療檢查記錄等資料、超標準收費.分解項目收費、造成醫療保障基金損失的其他違法行為等違規問題,共計違規金額62363.51元。通山縣醫療保障局依據《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湖北省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試行)》規定,責令整改,退回違規結算的醫保基金,并處1.75倍罰款。目前,損失的醫保基金62363.51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罰款109136.14元已全部上繳。
八、通山七彩夢康復醫療中心違規結算醫保基金案
根據咸寧市定點醫藥機構使用醫保基金市級抽查復查檢查發現通山七彩夢康復醫療中心醫保基金使用過程中存在違反診療規范過度診療、重復收費、造成醫療保障基金損失的其他違法行為等違規問題,共計違規金額6628元。通山縣醫療保障局依據《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湖北省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試行)》規定,責令整改,退回違規結算的醫保基金,并處1.75倍罰款。目前,損失的醫保基金6628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罰款11599元已全部上繳。
九、湖北高濟明聯醫藥商場連鎖有限公司通山新人民醫院店違規結算醫保基金案
根據咸寧市定點醫藥機構使用醫保基金市級抽查復查檢查發現湖北高濟明聯醫藥商場連鎖有限公司通山新人民醫院店醫保基金使用過程中存在多售藥、處方管理不規范、購銷存不相符、超量售藥、欺詐騙保、串換藥品、慢性病超病種售藥等違規問題,共計違規金額8061.84元。通山縣醫療保障局依據《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湖北省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試行)》規定,責令整改,退回違規結算的醫保基金,并處1.75倍罰款。目前,損失的醫保基金8061.84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罰款14108.22元已全部上繳。
十、湖北高濟明聯醫藥商場連鎖有限公司通山鳳池廣場店違規結算醫保基金案
根據咸寧市定點醫藥機構使用醫保基金市級抽查復查檢查發現湖北高濟明聯醫藥商場連鎖有限公司通山鳳池廣場店醫保基金使用過程中存在超量售藥、購銷存不相符、處方管理不規范、多售藥、串換藥品、醫保管理不規范等違規問題,共計違規金額18605.26元。通山縣醫療保障局依據《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湖北省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試行)》規定,責令整改,退回違規結算的醫保基金,并處1.75倍罰款。目前,損失的醫保基金18605.26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罰款32559.21元已全部上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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