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市政協五屆五次會議第064號提案的答復
索引號 : K26422872/2021-33862 文       號 : 無
主題分類: 其他 發文單位: 市政協
名       稱: 關于對市政協五屆五次會議第064號提案的答復 發布日期: 2021年10月12日
有效性: 有效 發文日期: 2021-10-12 15:40:01
鄧磊委員:
關于“興建‘石瑛故居’紀念館 弘揚愛國主義精神”的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首先,感謝鄧磊委員對我縣文化工作的關心和提出的寶貴意見。我縣高度重視,組建專班,全力做好提案的辦理落實工作。
一是查閱資料,找準出發點。“石瑛”先生作為我縣歷史名人,是我縣極其重要的歷史文化名片。通過走訪和查閱資料,《關于進一步加強文化體育和新聞出版工作的會議紀要》(縣委常委會議紀要﹝2012﹞3號)明確了“石瑛故里”打造的相關內容:籌建石瑛紀念館和城區主要公園路口石瑛銅像,在境內國道、三條高速主要進出口路段設置石瑛故里標識牌。我縣已在通羊城區客運西站附近建有石瑛廣場,并且安置有石瑛雕像。
二是開好會議,把握切入點。5月19日,我縣召開提案辦理專項工作會議,縣文化和旅游局、縣檔案館、燕廈鄉相關負責同志參加會議。會議認為:石瑛先生于1879年(清光緒五年)在燕廈鄉新莊坪村出生,其在家鄉的故居在歷史變遷中因無人看護導致倒塌,新莊坪村僅存故居基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2017年修正本)第二十二條規定:“不可移動文物已經全部毀壞的,應當實施遺址保護,不得在原址重建。但是,因特殊情況需要在原址重建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需要在原址重建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報國務院批準。”?結合《關于進一步加強文化體育和新聞出版工作的會議紀要》(縣委常委會議紀要﹝2012﹞3號),我縣不建議在燕廈鄉新莊坪村興建石瑛故居。
三是做好調研,找準落腳點。5月20日,我縣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前往燕廈鄉新莊坪村實地調研。石瑛先生故居基址仍在,在基址對面有塊較大空地,當地村民同意用于新建石瑛紀念館。我縣將積極創造有利條件,力爭通過申報項目,解決資金問題,以早日建成石瑛紀念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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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