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市五屆人大五次會議第008號建議的答復

索引號 : K26422872/2021-33864 文       號 :

主題分類: 其他 發文單位: 市人大

名       稱: 關于對市五屆人大五次會議第008號建議的答復 發布日期: 2021年10月12日

有效性: 有效 發文日期: 2021-10-12 15:43:12

徐宏發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行政單位年終考核與獎勵性工資掛鉤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提出的調整一票否決評判標準、調整人員較多單位的考核方式等建議,客觀反映了基層干部群眾對現行考核評價機制的看法與期待,對我們不斷調整完善縣級政績考核體系,優化縣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評價機制有著重要的參考意義。

一、關于黨風廉政“一票否決”評定標準的說明。關于徐宏發代表提出的第一條建議,即設置一個違紀違法人員率作為評定一票否決的依據,經與縣紀委監委溝通了解,由于市、縣均未出臺相關考核辦法,我縣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嚴格按照《湖北省黨風廉政建設一票否決暫行辦法》有關規定執行,更改否決內容暫無政策依據。

二、關于針對人數較多單位開展局部年終考核的可行性。根據《進一步加強績效和履職盡責管理?扎實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通山實施的綜合考評辦法》(通辦發〔20166號)(以下簡稱《綜合考評辦法》),我縣現行的綜合考評辦法適用于鄉鎮、保護區、風景區、開發區、縣委各部辦委局、縣級國家機關各辦局、各人民團體的績效管理,暫不包含下屬二級單位。根據《綜合考評辦法》,縣公安局可對所屬科、隊、所等二級單位進行內部考核,在嚴格執行人平獎勵標準的前提下,按照內部考核結果實行階梯式的獎勵發放辦法。

?

????????????????????2021715

?



  • |
  • |
./t20211012_2408971_app.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