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縣審計局 關于通山縣2019年度財政預算執行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

索引號 : K26422872/2021-17839 文       號 : 通審報〔2020〕4號

主題分類: 審計 發文單位: 通山縣審計局

名       稱: 通山縣審計局 關于通山縣2019年度財政預算執行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 發布日期: 2021年06月01日

有效性: 有效 發文日期: 2020-09-18 00:00

縣人民政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局對2019年度縣預算執行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本次主要審計了縣財政局具體組織預算執行情況,以及17個部門單位財政財務收支專項資金管理使用、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和政府投資項目情況。

一、縣本級決算草案和預算管理審計情況

(一)預算完成及平衡情況

1.公共財政預算完成情況

通山縣2019年度預算方案于2019年1月7日經縣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預算調整方案于2019年 11月21日經縣第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2019年全縣財政總收入396676萬元,比調整預算數(以下簡稱預算)增加39685萬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收入66310萬元,為預算的100.1 %,其中:地方稅收收入47098萬元;非稅收入19212萬元(非稅繳庫15869.41萬元,稅務代繳1801.31萬元,直繳國庫1541.59萬元)。上級補助收入283347萬元,為預算的116.3%,其中:返還性收入9885萬元,為預算的100%;一般性轉移支付收入245836萬元,為預算的122.7%,;專項轉移支付收入27626萬元,為預算的82.5%。地方政府一般債券轉貸收入38026萬元,為預算的100%。上年結余結轉收入-1007萬元。調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10000萬元

2019年全縣財政總支出376426萬元,比預算增加8530萬元。其中: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完成314786萬元,為預算的104.1%;上級專款支出27626萬元,為預算的82.5%;各項結算與上解支出15976萬元,為預算的113.3%;置換債券及還本支出18038萬元,為預算的100%。 ?

收支平衡情況。2019年總收入396676萬元(含上年結余結轉收入-1007萬元),總支出376426萬元,年末滾存結余20250萬元,其中:結轉下年支出26756萬元(專項用途資金當年未支出,結轉下年支出),凈結余-6506萬元。

2.政府性基金預算完成情況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入77547萬元,為預算的98.3%,比上年增長14.9%。其中:本級政府性基金收入48869萬元(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46965萬元),為預算的100.3%;上級補助收入16678萬元,為預算的91.7%;地方政府專項債務轉貸收入11700萬元,為預算的100%,上年結余300萬元。政府性基金支出77547萬元,為預算的98.3%。

3.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完成情況

?2019年全縣社會保險基金總收入144532萬元,為預算的105.3%,其中:保費收入72119萬元,為預算的126.1%,利息收入616萬元,為預算的65.3%,財政補貼收入61846萬元,為預算的81.2%,轉移收入1412萬元,為預算的133.1%,其他收入203萬元。總支出122480萬元,為預算的116%。當年結余22052萬元,累計結余59729萬元。

(二)預算編制、管理審計情況

審計結果表明,縣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的2019年縣級財政預算得到了較好執行,預算編制質量、執行效果和管理水平有所提高,較好地完成了預算收支任務。同時,審計還發現一些需要進一步規范的問題。

1.非稅收入未及時繳國庫2959.08萬元。

截止2019年底,縣非稅收入管理局非稅收入未及時繳國庫2959.08萬元,其中:國有資產(資源)有償使用收入105.16萬元;其他收入78.68萬元;罰沒收入1900萬元;行政事業性收費740.78萬元;政府性基金46.97萬元;利息收入87.49萬元。

2.專項轉移支付資金未及時撥付19582萬元。

2019年專項轉移支付資金收入44304萬元,其中:公共預算27626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16678萬元。當年預算單位實際支出24722萬元,2019年底國庫集中支付結存19582萬元,其中:公共預算14024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5558萬元。(2020年1至4月支出6852萬元,預算單位未支出12730萬元,其中:公共預算結存11341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結存1389萬元。)

二、縣直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情況

今年3月起,我局通過大數據審計分析,對一級預算單位及所屬二、三級預算單位共計186(機構改革前)單位2019年度預算執行和財政收支情況開展了審計全覆蓋,形成疑點3413條,涉及金額83841萬元。經疑點核查,發現44家單位涉及問題金額2815.02萬元2019年下半年至今年上半年,重點審計了縣財政局住建局、扶貧辦、原農業局、農保局、原招商局、城管局、法制辦17個部門單位,對部分事項延伸追溯到以前年度。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如下:

(一)資金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

1.滯留、滯撥項目資金及經費。原縣農業局2016年至2019年3月滯撥果菜茶有機肥替代化肥資金、兩區劃定經費(糧食生產功能區和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等項目資金885.5萬元;大畈鎮政府2016年9月至2018年滯留板橋村項目建設、板富公路補償款等專項資金60.38萬元。

???2.應繳未繳財政專戶款縣住建局2018年至2019年收取的中鐵公司基站場地租賃費3.25萬元未繳非稅專戶。 ??

3.違規出借資金。縣住建局2016年以前向縣福康房地產有限公司出借資金210萬元,截止2019年8月底未將出借資金收回。

(二)財政收支方面存在的問題

1.違規收取保證金。住房公積金通山縣辦事處2015年至2019年3月違規收取各購房戶期房階段性保證金1124.56萬元。

2.擴大開支范圍。燕廈鄉政府2016年至2017年列支縣公安局工作經費9萬元;縣扶貧辦2017年6月違規支付小車違法處罰費用1.08萬元;縣移民培訓中心2017至2018年超范圍發放移民培訓補助6人0.78萬元;

3.虛報支出列支其他費用。縣農保局2007年至2014年虛報印刷費支出列支其他費用15.3萬元。

4.報賬票據、手續規范燕廈鄉政府2016年9月至2018年報賬票據、報賬手續不規范列支辦公費、接訪費用等6.42萬元;縣民政局2015年度至2017年度以市場購買的收據列支縣民政職工食堂招待費、會議費19.52萬元;原縣農業局2016年至2019年3月報賬手續不規范付款66.44萬元;縣城管局2015年至2017年度無維修申請單、無保險單列支維修費、交通費27.09萬元,無用油明細清單列支油料費58.18萬元,無結算單、無人員名單列支業務費、執法費用24.04萬元,無菜單、無事前審批單、無公函列支招待費1.64萬元大畈鎮政府2016年9月至2018年12月以領款單、與事由不一致等發票列支辦公費、維修費等15.42萬元;縣農保局2011年至2017年不規范票據報銷招待費等費用以及報賬手續不規范13.36萬元;原縣招商局2016年10月至2017年7月不規范發票列支費用3.95萬元。

5.無政府采購手續購置固定資產等。縣民政局2015年至2016年度未按委托集中政府采購規定,采購棉衣、棉被、大米等物資合計182.3萬元;大畈鎮政府2016年9月至2018年12月未執行政府采購手續購置照相機、空調等固定資產21.42萬元。

(三)財務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

1.財務核算不規范。住房公積金通山縣辦事處2016年至2017年大額出借及借入住房公積金,且出借產生的利息收入18.62萬元掛其他應付款科目。

2.支出無計劃,造成損失浪費。縣農保局資料印刷管理混亂,2019年4月倉庫內有15.28萬元過期作廢的資料,造成損失浪費15.28萬元。

3.未按規定記賬、賬務處理不及時。燕廈鄉政府2017年購置電腦、打印機等固定資產未入固定資產賬2.64萬元;大畈鎮政府2016年9月至2018年12月購電腦、空調等固定資產10.17萬元未入固定資產賬;縣農保局以前年度發生印刷費用,期后掛應付賬款38.5萬元。

(四)其他問題

1.住房公積金通山縣辦事處2016年至2019年3月違反程序將住房公積金轉為定期21901.70萬元。公積金貸款逾期未歸還本金及利息40.06萬元。違規發放公積金貸款51筆,涉及金額1244萬元。

2.重復享受移民培訓補貼32人。縣移民培訓中心由于信息共享、工作銜接不到位等原因,導致2017年至2018年享受駕駛員培訓補貼人員中有32人重復享受就業、移民駕駛員培訓補貼,涉及金額8.48萬元。

三、專項資金及基金審計情況

(一)我縣2019年度脫貧攻堅政策落實和扶貧項目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的審計

2020年4月至5月,我局對全縣2019年度脫貧攻堅政策落實、扶貧資金管理使用和扶貧項目建設情況及2016至2019年度整改落實情況進行了就地審計。重點審計縣財政、扶貧、水利、交通等21個單位,延伸審計了7個鄉鎮、13個行政村(含8個重點貧困村),走訪調查農戶91戶。我縣2019年扶貧資金總量為59061.17?萬元,共涉及839個扶貧項目,此次審計抽查扶貧資金8209.50萬元、占扶貧資金總量的13.9%,抽查項目86個、占項目總數10.25%。審計發現,我縣在脫貧攻堅政策落實、扶貧資金分配管理使用、產業項目效益效果等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需要予以糾正和改進。

????1.扶貧政策落實方面的問題。

1)教育扶貧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有90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未納入保障范圍。

2)健康扶貧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有6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未納入保障范圍。

2.扶貧項目資金管理使用方面的問題。

1)黃沙鋪鎮孟垅等3個村在2018年1月至2019年1月將4.2萬元扶貧資金用于非扶貧領域項目支出,其中:黃沙鋪鎮孟垅村將1.69萬元光伏收益用于村購買辦公家具支出;大畈鎮大坑村將1.51萬元公益林資金用于村干部人員支出;慈口鄉慈口村將1萬元扶貧資金用于村級經費等支出。

2)扶貧項目建設進度緩慢,有9個項目未按期開工建設或完工。

3.易地扶貧搬遷任務完成及政策執行方面的問題。

慈口村岦頭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存在排污、排水配套設施不完善的問題,影響10戶搬遷人口入住。

4.產業扶貧項目績效方面的問題

燕廈鄉甘港村香菇基地扶貧項目因未開展生產導致項目閑置未產生效益;燕廈鄉馬橋村扶貧資產未納入村級資產管理且收益應收未收。

(二)通山縣2017年至2018年度就業補助資金的專項審計調查

我局于2019年4月至9月對縣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局2017年至2018年度就業補助資金進行了專項審計調查,查出的主要問題:

1.違規發放公益性崗位補貼3.36萬元。

2.部分培訓機構不符合規定。一是年培訓規模均沒有達到500人以上;二是一家職業培訓學校面積沒有達到300平方米;三是三家職業培訓學校超經營范圍從事農村種養殖業技術培訓。

(三)我縣大中型水庫移民避險解困專項資金(第一批)管理使用情況的審計

我局于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對大畈鎮板橋、和平、鹿眠塘3個試點村第一批大中型水庫移民避險解困試點項目資金(以下簡稱避險解困資金)分配管理使用及項目建設管理情況進行了審計,重點審計了和平村。查出的主要問題:

1.避險解困資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問題。

1)資金撥付程序不合規。一是原縣移民局避險解困項目資金未實行報賬制,將其中6977.06萬元下撥大畈鎮政府;二是大畈鎮政府將避險解困項目資金1524.81萬元撥村干部及理事會成員個人賬戶;三是大畈鎮和平村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2831.92萬元。

2)大畈鎮和平村套取避險解困資金12.7萬元,將其中 7.63萬元用于修建文化禮堂;個別村干部將應發放幫扶對象的建房補助44.65萬用于個人短期理財,獲取利息收入合計0.12萬元;部分村組干部個人賬戶滯留避險解困資金8.44萬元。

2.避險解困項目工程建設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

?大畈鎮和平村將避險解困項目10萬以上的工程發包給不具備資質的個人,涉及組長及理事會成員8人,涉及金額997.95萬元。

(四)我縣2016年7月至2018年醫療保險基金的審計

我局自2019年5月10日起,對我縣2016年7月至2018年醫療保險基金(含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大病保險)政策制度落實和改革措施推進情況,以及基金籌集管理使用情況進行了審計。查出的主要問題:

1.醫保政策制度落實中存在的問題?

截至2018年12月,我縣困難群體未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517人,未落實應保盡保、困難群體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政策。

2.醫保基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問題?

2018年縣人民醫院門診口腔科通過掛床住院、分解住院套取醫保基金9.40萬元。

(五)我縣2019年第三季度國家重大政策落實情況跟蹤的審計

我局配合省審計廳于2019年9月至10月,對我縣2019年第三季度重大政策落實情況進行了跟蹤審計。查出的主要問題:

1.專項資金撥付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一是專項資金未及時分解下達到項目,2018年至2019年,通山縣財政部門有3個專項資金超過90天未落實到具體項目,涉及資金總額423萬元;二是截至2019年8月底,通山縣有3個項目專項資金在財政指標系統結存1年以上,涉及金額231萬元。

2.項目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一是九宮山社區健身中心建設項目實施進度較慢;二是縣財政局未按標準補助農村公益電影放映資金3.92萬元。

3.“降費”政策落實方面存在的問題。一是縣疾控中心、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縣房產局違規收費29.12萬元;二是縣公安局、原縣科技局自立名目違規收費21.5萬元;三是縣醫保局以罰代責,重經濟處罰、輕問題整改;四是縣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局、縣城管局處罰決定執行不到位,應收未收處罰款3.15萬元;五是縣招投標協會、縣消費者協會脫鉤政策執行不到位。

4.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方面存在的問題。一是縣科經局落實中央清欠政策不力,多項工作尚未開展;二是個別單位漏報拖欠民營中小企業賬款101.38萬元;三是縣人民醫院錯報拖欠民營中小企業賬款1494.97萬元;四是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縣人社局保證金清退不到位,涉及金額143.74萬元。

(六)我縣2016年至2018年度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的審計

局配合省審計廳2019年9月至11月,對我縣2016年至2018年度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建設、運行維護及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了審計。查出的主要問題:

1.我縣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建設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一是個人借用資質,涉及金額1449.46萬元;二是偷工減料,縣安飲辦多計多結工程款18.86萬元;三是未按程序變更工程設計,增加投資147.1萬元;四是未及時組織竣工驗收,辦理決算;五是將飲水安全工程發包給不具備資質的個人,涉及金額82.45萬元;六是監理公司履責不到位;七是3個村組領用管材閑置。

2.我縣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資金籌集、分配、撥付、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問題。一是滯留資金484.33萬元未及時發揮效益;二是項目前期費用在專項資金中列支,涉及金額30.18萬元;三是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141.26萬元;四是虛列支出套取資金8.24萬元。

3.我縣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涉農籌資、集資、收費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的問題。一是部分鄉鎮村組未經審核批準、一事一議、公示等程序,向農戶收取農村飲水工程管網安裝費8.45萬元;二是20162018年,7家鄉鎮水廠不按規定標準收費,超標準收取水費2.14萬元。

、自然資源資產審計情況

2019年度,我局組織了對燕廈和大畈鎮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情況進行審計,審計發現存在以下問題:

(一)垃圾中轉站建成后閑置未用

燕廈鄉垃圾壓縮中轉站投資145萬元,位于燕廈村大垅,已于2019年2月建成,截至審計時未正式投入使用。大畈鎮垃圾中轉站總投資179.13萬元,于2015年4月完工,目前處于閑置狀態,經現場審計勘查,大畈鎮垃圾壓縮中轉站部分房屋及設備遭到破壞。

(二)街道環境治理方面

經審計現場勘查,燕廈鄉碼頭、街道存在垃圾死角大畈鎮河道邊傾倒垃圾現象,幼兒園教學樓后垃圾遍地。

(三)企業環保情況

燕廈直亮建材加工未辦理環評審批手續擅自開工建設并投入生產,通山興達源種養殖專業合作社未辦理環評審批手續擅自開工建設。市生態環境局通山分局依據《通環罰字〔2016〕18號》和《通環罰字〔2016〕17號》于2016年9月12日、20日對該兩家企業進行了查處大畈長坡嶺采石廠配套建設的集中收集處理、密閉、圍擋、遮蓋等設施不完善,粉塵污染較為明顯市生態環境局通山分局依據《通環罰字〔2018〕45號》于2018年5月18日對該企業進行了查處。

、經濟責任審計情況

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共完成組織部門和上級審計機關委托的經濟責任審計項目21個,其中:市審計局委托經濟責濟審計項目2個,縣委組織部委托經濟責濟審計項目19個。通過審計,共查出各類違規、損失浪費和管理不規范問題金額8232.67萬元,界定為負直接責任1829.18萬元,負領導責任6403.49萬元。針對被審計單位財政財務收支及資產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提出了整改意見和建議65條,提交審計結果報告21篇。

政府投資項目審計情況

2019年下半年至今年上半年,局對縣政府安排48政府投資項目進行了審計審計金額104853.18萬元,審減5063.18萬元,其中:審計市政工程和政府直接工程項目25個金額19986.9萬元、審減4478.98萬元、審減率21.41%。審計查出違規招投標4個金額1831.98萬元、超概算投資2個金額512.03萬元、借用資質1個金額13593.02萬元、違規發包工程1個金額147.56萬元、未按規定簽訂合同1個金額16900萬元、管理不規范問題26個,提出審計建議92條,移送各主管部門10起金額32837.03萬元,其中:移送紀委和監委3起、移送公監部門3起、移送行政主管部門4起。

審計建議

(一)深化預算管理改革,進一步規范預算編制及執行。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和《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繼續完善“全口徑”預算管理制度,加強財政“精細化”管理,減少預算調整事項,縮小財政預決算差異。加強預算支出管理,嚴格按照年初部門預算標準和范圍,避免預算執行中出現擴大支出范圍、提高開支標準的情況發生。

(二)進一步加強財政財務管理,防范和化解各種風險隱患。一是加大財政結轉結余資金的統籌整合力度,對上年末財政存量資金規模較大的預算單位適當壓縮下年財政預算安排規模;加強專項資金統籌整合力度,對連續兩年未使用完的結轉專項資金,應當按照項目性質清理歸并,統籌整合使用。二是加強對預算績效管理運行機制的監督,全面評價相關項目支出績效,將評價結果作為調整財政支出結構的重要依據,進一步促進財政資金優化配置和高效使用。三是加大日常財務監督檢查力度,加強部門單位與二級機構、村組等資金往來和資產使用情況的檢查,防止部門單位轉嫁各種不合理支出。

(三)進一步督促各方履責,加強工程項目管理促進項目管理一是要加強項目程序上的管理,必須按相關文件辦事,規范工程項目變更行為,從嚴辦理變更審批,從嚴控制變更造價,從嚴履行備案程序。二是要加強項目現場管理,加強對隱蔽工程現場施工的監督,嚴格按圖施工,不能漏項,確保工程質量;三是加強對工程結算的初審,降低施工單位多計工程款的風險。

(四)進一步強化問責和公開,加審計整改工作力度。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審計整改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更好地發揮審計“治已病、防未病”的作用,推動審計整改工作制度化、長效化,同時強化被審計單位履行整改工作落實的主體責任,建議有關部門將整改納入督查督辦事項,特別是主管部門應加強監管,把審計結果及整改情況作為考核和獎懲的重要依據。對未按期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實行追責問責。被審計單位主要負責人應切實履行整改第一責任,及時糾正違紀違規問題,完善相關制度,防止同類問題再次發生;對審計反映的體制機制性問題和提出的審計建議,應及時組織研究,積極推動清理不適應的制度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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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山縣審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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