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縣2021年度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清單
索引號 : K26422872/2021-41290 文       號 : 無
主題分類: 其他 發文單位: 通山縣發展與改革局
名       稱: 通山縣2021年度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清單 發布日期: 2021年12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發文日期: 2021-12-15
附件1 | ||||||
通山縣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清單 | ||||||
序號 | 部門 | 項目序號 | 項目名稱 | 收費標準 | 政策依據 | 備注 |
一 | 教育部門 | |||||
中央立項 | 1 | 公辦幼兒園保教費 | 實驗幼兒園370元/生.月,政府幼兒園300元/生.月,全縣鄉鎮公辦幼兒園200元/生.月 | 通發改〔2021〕96號,通發改〔2019〕110號 | ||
中央立項 | 2 | 普通高中學費、住宿費 | 鄂價費〔2015〕170號 | |||
普通高中學費 | 省級示范(重點)高中和市級示范(重點)高中為900元/生.學期,一般普通高中630元/生.學期 | ???? 同上 | ||||
住宿費 | 一中250元/生.期(普通)空調宿舍330元/生.期,職教中心380元/生.期,實驗高級中學450元/生.期 | 鄂發改規(2021)1號,通發改〔2021〕98號,通發改〔2021〕97號 | ||||
中央立項 | 3 | 中等職業學校學費、住宿費 | 鄂發改規〔2021〕1號 | |||
學費 | 一般專業2400元/生.學年,??? 重點專業3120元/生.學年,藝術類表演、美術、音樂專業5000元/生.學年,藝術類其他專業4000元/生.學年 | 鄂價費〔2017〕1號 | ||||
住宿費 | 同上 | |||||
省級立項 | 4 | 普通中小學住宿費(僅限城市) | 市、縣屬地管理 | 鄂發改規〔2021〕1號 | ||
二 | 公安部門 | |||||
中央立項 | 5 | 證照費 | 發改價格〔2004〕2230號?????????????? | |||
一、外國人證件費 | 同上 | |||||
(一)居留許可 | 同上 | |||||
有效期不滿一年 | 400元/人 | 同上 | ||||
有效期1年(含1年)至3年以內 | 800元/人 | 同上 | ||||
有效期3年(含3年)至5年(含5年) | 1000元/人 | 同上 | ||||
增加偕行人 | 每增加1人按上述相應標準收費 | 同上 | ||||
減少偕行人 | 200元/人 | 同上 | ||||
居留許可變更 | 200元/次 | 同上 | ||||
(二)永久居留申請 | 發改價格〔2004〕1267號 | |||||
申請費 | 1500元/人 | 同上 | ||||
核發 | 300元 | 同上 | ||||
(三)永久居留身份證工本費 | 同上 | |||||
永久居留證 | 300元/證 | 同上 | ||||
有效期滿,內容變更、申請換發或者補發 | 300元/證 | 同上 | ||||
丟失補領、損壞換領 | 600元/證 | 同上 | ||||
(四)出入境證 | 100元/人 | 公通字〔1996〕89號 | ||||
(五)旅行證 | 同上 | |||||
外國人旅行證 | 50元/人 | 同上 | ||||
外國人簽證、證件、加簽收費 | 100元/人 | 同上 | ||||
二、公民出入境證件費 | 價費字〔1993〕164號,計價格〔2000〕293號,發改價格〔2017〕1186號,發改價格〔2019〕914號,發改價格規〔2019〕1931號 | |||||
(一)因私護照(含護照貼紙加注) | 120元/證 | 同上 | ||||
(二)出入境通行證 | 一次有效15元/證,二次有效50元/證,多次有效80元/證 | 同上 | ||||
(三)往來(含前往)港澳通行證(含簽注) | 價費字〔1993〕164號,計價格〔2002〕1097號,發改價格〔2017〕1186號,發改價格〔2019〕914號 | |||||
(四)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限于補發、換發) | 成人每人350元,兒童每人230元 | 財稅〔2020〕46號,發改價格〔2020〕1516號 | ||||
往來港澳通行證 | 60元/證 | 同上 | ||||
往來港澳通行證加注 | 20元/項.次 | 同上 | ||||
前往港澳通行證 | 40元/證 | 同上 | ||||
簽注 | 一次有效簽注:15元/件;二次有效簽注:30元/件;短期(不超過一年)多次有效簽注:80元/件;長期(三年)多次有效簽注:240元/件;一年以上(含一年)兩年以下(含兩年)多次有效簽證:120元/件;兩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簽證:160元/件 | 價費字〔1993〕164號,計價格〔2002〕1097號,發改價格〔2005〕77號,發改價格〔2017〕1186號 | ||||
(五)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 價費字〔1993〕164號,發改價格〔2004〕334號,發改價格〔2017〕1186號,發改價格規〔2019〕1931號 | |||||
電子證(補辦) | 200元/件 | 同上 | ||||
一次有效通行證 | 40元/證 | 同上 | ||||
(六)臺灣同胞定居證 | 8元/證 | 價費字〔1993〕164號,發改價格〔2004〕2839號,發改價格〔2017〕1186號???????????? | ||||
(七)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含簽注) | 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電子通行證每證60元;一次有效簽注15元/件,多次簽注80元/件 | 價費字〔1993〕164號,計價格〔2001〕1835號,發改價格〔2016〕352號,發改價格〔2017〕1186號,發改價格規〔2019〕1931號 | ||||
三、戶籍管理證件工本費(限于丟失、補辦和過期失效重辦) | 價費字〔1992〕240號,鄂價費〔1998〕220號,鄂價費〔2016〕99號 | |||||
(一)居民戶口簿 | 同上? | |||||
裝訂式 | 3元/證 | 同上 | ||||
插頁式 | 3.5元/證 | 同上 | ||||
集體戶口 | 15元/證 | 同上 | ||||
(二)戶口遷移證件 | 戶口遷移證5元/證,戶口準遷證5元/證 | 同上 | ||||
四、居民身份證工本費 | 發改價格〔2003〕2322號、財稅〔2018〕37號 | |||||
申領、換領 | 20元/證(自2018年4月1日起停征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工本費) | 同上 | ||||
丟失補領、損壞換領 | 40元/證 | 同上 | ||||
臨時身份證 | 10元/證 | 同上 | ||||
五、機動車號牌工本費 | 發改價格〔2004〕2831號,鄂價費〔2016〕99號 | |||||
(一)號牌(含臨時) | 同上 | |||||
汽車反光號牌 | 50元/副 | 同上 | ||||
掛車反光號牌 | 35元/副 | 同上 | ||||
三輪汽車、低速貨車號牌 | 35元/副 | 同上 | ||||
摩托車反光號牌 | 25元/副 | 同上 | ||||
機動車臨時號牌 | 2元/張 | 同上 | ||||
(二)號牌專用固封裝置 | 單獨補發號牌專用固封裝置1元/個 | 同上 | ||||
(三)號牌架 | 鐵質及同類產品5元/只(含安裝費);鋁合金及同類產品10元/只(含安裝費) | 同上 | ||||
六、機動車行駛證、登記證、駕駛證工本費 | 發改價格〔2004〕2831號,鄂價費〔2016〕99號 | |||||
機動車行駛證 | 2元/本 | 同上 | ||||
機動車登記證 | 4元/證 | 同上 | ||||
駕駛證工本費 | 2元/證 | 同上 | ||||
七、臨時入境機動車號牌和行駛證、臨時機動車駕駛許可工本費 | 發改價格〔2008〕1575號,鄂價費〔2016〕99號 | |||||
臨時入境機動車號牌和行駛證 | 7.5元/本 | 同上 | ||||
臨時機動車駕駛許可工本費 | 5元/本 | 同上 | ||||
中央立項 | 6 | 外國人簽證費 | 計價格〔2003〕392號???????????????????? | |||
零次、一次簽證 | 160元/人 | 同上 | ||||
二次簽證 | 235元/人 | 同上 | ||||
簽證延期 | 160元/人 | 同上 | ||||
半年(含半年)多次簽證 | 425元/人 | 同上 | ||||
一年(含一年)至五年(含五年)多次簽證 | 635元/人 | 同上 | ||||
簽證停留期延期 | 160元/人 | 同上 | ||||
一次團體簽證 | 130元/人 | 同上 | ||||
二次團體簽證 | 170元/人 | 同上 | ||||
團體簽證分離 | 160元/人 | 同上 | ||||
改變簽證種類 | 160元/人 | 同上 | ||||
增加、減少偕行人 | 160元/人 | 同上 | ||||
增加一次入境有效 | 160元/人 | 同上 | ||||
增加二次入境有效 | 235元/人 | 同上 | ||||
三 | ? 民政部門 | |||||
中央立項 | 7 | 殯葬收費 | 價格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依據成本補償原則確定降幅,制定具體收費標準 | 價費字〔1992〕249號,發改價格〔2012〕673號,鄂價費〔2016〕99號,鄂發改規〔2021〕1號 | ||
四 |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 | |||||
省級立項 | 8 | 專業技術職務評審費 | 高級400元/人;中級200元/人;初級80元/人 | 鄂價費字〔1999〕219號,鄂價費〔2001〕302號 | ||
省級立項 | 9 | 人事合同仲裁費 | 0 | 鄂價費〔2016〕99號 | ||
五 | 自然資源部門 | |||||
中央立項 | 10 | 土地復墾費 | 省政府378號令 | |||
中央立項 | 11 | 土地閑置費 | 向依法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但未按規定動工建設滿一年未滿兩年而造成土地閑置的單位或個人征收的費用,征收標準為土地價款的百分之20% | 《湖北省土地管理實施辦法》 《湖北省土地閑置征收管理暫行辦法》(鄂土資規〔2015〕1號),財稅〔2014〕77號 | ||
中央立項 | 12 | 不動產登記費 | 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其中,車庫、車位、儲藏室80元/件);證書工本費10元/件 | 發改價格規〔2016〕2559號,鄂價工服〔2017〕7號,財稅〔2019〕45號,財稅〔2019〕53號 | ||
中央立項 | 13 | 耕地開墾費 | 《湖北省土地管理實施辦法》,財稅〔2014〕77號,財綜〔2014〕7號,財綜〔2016〕36號,鄂政辦發〔2017〕40號 | |||
使用基本農田保護區耕地的 | 為土地補償費總額的2倍 | 同上 | ||||
使用其他耕地的 | 為土地補償費總額的1倍 | 同上 | ||||
六 |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 | |||||
中央立項 | 14 | 污水處理費 | 居民0.85元/噸,非居民1.20元/噸。 | 發改價格〔2015〕119號,鄂價環資〔2015〕70號,鄂價環資〔2017〕154號,通價費〔2016〕12號 | ||
省級立項 | 15 | 城鎮垃圾處理費 | 見文件 | 咸發改價格〔2020〕96號,通發改(2020)66號 | ||
中央立項 | 16 |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復費 | 建城〔1993〕410號,鄂建〔1994〕57號,鄂建〔1996〕324號 | |||
七 | 交通運輸部門 | 見文件 | ||||
省級立項 | 17 | 公路、橋梁路產賠償費 | 其中占(利)用公路費和超限運輸補償費為0元 | 鄂財綜復〔2002〕442號,鄂價費〔2003〕100號,鄂價費規〔2013〕97號,鄂價費〔2016〕99號 | ||
八 | 水利部門 | |||||
中央立項 | 18 | 水資源費 | 價費字〔1992〕181號,發改價格〔2009〕1779號,發改價格〔2013〕29號,發改價格〔2014〕1959號,鄂價費〔2009〕168號,鄂價環資規〔2013〕186號,省政府令360號,省政府令387號? | |||
一、地表水(含取用暗河河水) | 同上 | |||||
工業生產取用水 | 0.15元/立方米 | 同上 | ||||
生活和自來水廠取用水 | 0.05元/立方米 | 同上 | ||||
水力發電 | 按實際發電量每千瓦時0.005元收取 | 同上 | ||||
開式(貫流式)火力發電冷卻用水 | 按實際發電量每千瓦時0.003元收取 | 同上 | ||||
閉式火力發電 | 0.05元/立方米 | 同上 | ||||
跨流域調水及其他取用水 | 0.20元/立方米 | 同上 | ||||
二、地下水 | 同上 | |||||
工業生產取用水 | 0.20元/立方米 | 同上 | ||||
生活和自來水廠取用水 | 0.10元/立方米 | 同上 | ||||
其他取用水 | 0.25元/立方米 | 同上 | ||||
三、超計劃或者超定額取水的,對超計劃或者超定額部分累進收取水資源費 | 同上 | |||||
超計劃或者定額在30%以下(含30%),其超量部分收費標準 | 按規定水資源費標準的2倍收費 | 同上 | ||||
超計劃或者定額在30%—50%(含50%),其超量部分收費標準 | 按規定水資源費標準的3倍收費 | 同上 | ||||
超計劃或者定額在50%以上的,其超量部分收費標準 | 按規定水資源費標準的5倍收費 | 同上 | ||||
中央立項 | 19 | 水土保持補償費 | 見文鄂價費〔2016〕99號,發改價格〔2017〕1186號,鄂價環資〔2017〕93號 | 鄂價費〔2016〕99號,發改價格〔2017〕1186號,鄂價環資〔2017〕93號 | ||
九 | ? 農業農村部門 | |||||
中央立項 | 20 | 漁業資源增殖保護費 | 財稅〔2014〕101號 | |||
十 | 衛生健康部門 | |||||
中央立項 | 21 | 預防接種服務費 | 不超過27元/劑次 | 發改價格〔2016〕488號,鄂發改價調〔2020〕409號 | ||
中央立項 | 22 | 社會撫養費 | 國務院令第357號,《湖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16年修改版) | |||
城鎮居民 | 違反規定多生育一個子女的,按所在縣(市、區)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分別征收 | 同上 | ||||
農村居民 | 違反規定多生育一個子女的,按所在縣(市、區)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分別征收 | 同上 | ||||
中央立項 | 23 | 非免疫規劃疫苗儲存運輸費 | 每支9元 | 《疫苗管理法》,財稅〔2020〕17號,鄂發改價調〔2020〕409號 | ||
十一 | 人防部門 | |||||
中央立項 | 24 |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 | 計價格〔2000〕474號,鄂價費規〔2013〕80號,財稅〔2019〕53號 | |||
中心城區為1200元/平方米;其他地區為800元/平方米; | 同上 | 6B級防空地下室的易地建設費標準按照上述標準的80%收取。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建設免收。對非營利性養老和醫療機構建設全額免征,對營利性養老和醫療機構建設減半收取。 | ||||
十二 | 法院 | |||||
中央立項 | 25 | 訴訟費 | 國務院令第481號,鄂價費〔2008〕5號 | |||
一、案件受理費 | 同上 | |||||
(一)財產案件 | ||||||
不超過1萬元的 | 50元/件 | 同上 | ||||
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 | 按2.5% | 同上 | ||||
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 | 按2% | 同上 | ||||
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 | 按1.5% | 同上 | ||||
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 | 按1% | 同上 | ||||
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 | 按0.9% | 同上 | ||||
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 | 按0.8% | 同上 | ||||
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 | 按0.7% | 同上 | ||||
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 | 按0.6% | 同上 | ||||
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 | 按0.5% | 同上 | ||||
(二)非財產案件 | ||||||
離婚案件 | 200元/件 | 同上 | ||||
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的案件 | 300元/件 | 同上 | ||||
其它非財產案件 | 80元/件 | 同上 | ||||
(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 | 沒有爭議金額或價額的,1000元/件 | 同上 | ||||
(四)勞動爭議案件 | 10元/件 | 同上 | ||||
(五)行政案件 | 同上 | |||||
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 | 100元/件 | 同上 | ||||
其它行政案件 | 50元/件 | 同上 | ||||
(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 | 80元/件 | 同上 | ||||
二、申請費 | 國務院令第481號 | |||||
(一)申請執行的 | 同上 | |||||
沒有執行金額或價額的 | 50元至500元 | 同上 | ||||
執行金額或價額不超過1萬元的 | 50元/件 | 同上 | ||||
超過1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 | 按1.5% | 同上 | ||||
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 | 按1% | 同上 | ||||
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 | 按0.5% | 同上 | ||||
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 | 按0.1% | 同上 | ||||
(二)申請保全措施的 | 同上 | |||||
不滿1000元或不涉及財產數額的 | 30元/件 | 同上 | ||||
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 | 按1% | 同上 | ||||
超過10萬元的部分 | 按0.5% | 同上 | ||||
(三)依法申請支付令的 | 比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的1/3交納 | 同上 | ||||
(四)依法申請公示催告的 | 100元/件 | 同上 | ||||
(五)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或認定仲裁協議效力的 | 400元/件 | 同上 | ||||
(六)破產案件 | 依據破產財產總額計算,按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減半交納,但最高不超過30萬元。 | 同上 | ||||
(七)海事案件 | 同上 | |||||
申請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的 | 1000元至1萬元/件 | 同上 | ||||
申請海事強制令的 | 1000元至5000元/件 | 同上 | ||||
申請船舶優先權催告的 | 1000元至5000元/件 | 同上 | ||||
申請海事債權登記的 | 1000元/件 | 同上 | ||||
申請共同海損理算的 | 1000元/件 | 同上 | ||||
十三 | 相關行政機關 | |||||
中央立項 | 26 | 信息公開處理費 | 按件計收或按量計收(見文件)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辦函〔2020〕109號、鄂財稅發〔2021〕4號 | ||
十四 | 各有關部門 | |||||
中央立項 | 27 | 考試考務費 | 見湖北省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清單? | 見湖北省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清單? | ||
省級立項 | 28 | 短期培訓班收費 | 具體收費標準按鄂價費〔2016〕139號執行 | 鄂價費〔2016〕139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