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縣實行政府定價的收費標準清單

索引號 : K26422872/2023-13692 文       號 :

主題分類: 其他 發(fā)文單位: 通山縣

名       稱: 通山縣實行政府定價的收費標準清單 發(fā)布日期: 2023年05月10日

有效性: 有效 發(fā)文日期:

附件1
通山縣實行政府定價的收費標準清單
一、行政事業(yè)性收費標準清單
序號部門項目序號項目名稱收費標準政策依據(jù)備注
教育部門
中央立項1公辦幼兒園保教費實驗幼兒園370元/生.月,政府幼兒園300元/生.月,全縣鄉(xiāng)鎮(zhèn)公辦幼兒園200元/生.月通發(fā)改〔2021〕96號,通發(fā)改〔2019〕110號
中央立項2普通高中學費、住宿費鄂價費〔2015〕170號
普通高中學費省級示范(重點)高中和市級示范(重點)高中為900元/生.學期,一般普通高中630元/生.學期同上
住宿費一中250元/生.期(普通)空調(diào)宿舍330元/生.期,職教中心380元/生.期,實驗高級中學450元/生.期鄂發(fā)改規(guī)(2021)1號,通發(fā)改〔2021〕98號,通發(fā)改〔2021〕97號
中央立項3中等職業(yè)學校學費、住宿費鄂發(fā)改規(guī)〔2021〕1號
學費一般專業(yè)2400元/生.學年, 重點專業(yè)3120元/生.學年,藝術類表演、美術、音樂專業(yè)5000元/生.學年,藝術類其他專業(yè)4000元/生.學年鄂價費〔2017〕1號
住宿費同上
省級立項4普通中小學住宿費(僅限城市)市、縣屬地管理鄂發(fā)改規(guī)〔2021〕1號
公安部門
中央立項5證照費發(fā)改價格〔2004〕2230號
一、外國人證件費同上
(一)居留許可同上
有效期不滿一年400元/人同上
有效期1年(含1年)至3年以內(nèi)800元/人同上
有效期3年(含3年)至5年(含5年)1000元/人同上
增加偕行人每增加1人按上述相應標準收費同上
減少偕行人200元/人同上
居留許可變更200元/次同上
(二)永久居留申請發(fā)改價格〔2004〕1267號
申請費1500元/人同上
核發(fā)300元同上
(三)永久居留身份證工本費同上
永久居留證300元/證同上
有效期滿,內(nèi)容變更、申請換發(fā)或者補發(fā)300元/證同上
丟失補領、損壞換領600元/證同上
(四)出入境證100元/人公通字〔1996〕89號
(五)旅行證同上
外國人旅行證50元/人同上
外國人簽證、證件、加簽收費100元/人同上
二、公民出入境證件費價費字〔1993〕164號,計價格〔2000〕293號,發(fā)改價格〔2017〕1186號,發(fā)改價格〔2019〕914號,發(fā)改價格規(guī)〔2019〕1931號
(一)因私護照(含護照貼紙加注)120元/證同上
(二)出入境通行證一次有效15元/證,二次有效50元/證,多次有效80元/證同上
(三)往來(含前往)港澳通行證(含簽注)價費字〔1993〕164號,計價格〔2002〕1097號,發(fā)改價格〔2017〕1186號,發(fā)改價格〔2019〕914號
(四)港澳居民往來內(nèi)地通行證(限于補發(fā)、換發(fā))成人每人350元,兒童每人230元財稅〔2020〕46號,發(fā)改價格〔2020〕1516號
往來港澳通行證60元/證同上
往來港澳通行證加注20元/項.次同上
前往港澳通行證40元/證同上
簽注一次有效簽注:15元/件;二次有效簽注:30元/件;短期(不超過一年)多次有效簽注:80元/件;長期(三年)多次有效簽注:240元/件;一年以上(含一年)兩年以下(含兩年)多次有效簽證:120元/件;兩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簽證:160元/件價費字〔1993〕164號,計價格〔2002〕1097號,發(fā)改價格〔2005〕77號,發(fā)改價格〔2017〕1186號
(五)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價費字〔1993〕164號,發(fā)改價格〔2004〕334號,發(fā)改價格〔2017〕1186號,發(fā)改價格規(guī)〔2019〕1931號
電子證(補辦)200元/件同上
一次有效通行證40元/證同上
(六)臺灣同胞定居證8元/證價費字〔1993〕164號,發(fā)改價格〔2004〕2839號,發(fā)改價格〔2017〕1186號
(七)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含簽注)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電子通行證每證60元;一次有效簽注15元/件,多次簽注80元/件價費字〔1993〕164號,計價格〔2001〕1835號,發(fā)改價格〔2016〕352號,發(fā)改價格〔2017〕1186號,發(fā)改價格規(guī)〔2019〕1931號
三、戶籍管理證件工本費(限于丟失、補辦和過期失效重辦)價費字〔1992〕240號,鄂價費〔1998〕220號,鄂價費〔2016〕99號
(一)居民戶口簿同上
裝訂式3元/證同上
插頁式3.5元/證同上
集體戶口15元/證同上
(二)戶口遷移證件戶口遷移證5元/證,戶口準遷證5元/證同上
四、居民身份證工本費發(fā)改價格〔2003〕2322號、財稅〔2018〕37號
申領、換領20元/證(自2018年4月1日起停征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工本費)同上
丟失補領、損壞換領40元/證同上
臨時身份證10元/證同上
五、機動車號牌工本費發(fā)改價格〔2004〕2831號,鄂價費〔2016〕99號
(一)號牌(含臨時)同上
汽車反光號牌50元/副同上
掛車反光號牌35元/副同上
三輪汽車、低速貨車號牌35元/副同上
摩托車反光號牌25元/副同上
機動車臨時號牌2元/張同上
(二)號牌專用固封裝置單獨補發(fā)號牌專用固封裝置1元/個同上
(三)號牌架鐵質(zhì)及同類產(chǎn)品5元/只(含安裝費);鋁合金及同類產(chǎn)品10元/只(含安裝費)同上
六、機動車行駛證、登記證、駕駛證工本費發(fā)改價格〔2004〕2831號,鄂價費〔2016〕99號
機動車行駛證2元/本同上
機動車登記證4元/證同上
駕駛證工本費2元/證同上
七、臨時入境機動車號牌和行駛證、臨時機動車駕駛許可工本費發(fā)改價格〔2008〕1575號,鄂價費〔2016〕99號
臨時入境機動車號牌和行駛證7.5元/本同上
臨時機動車駕駛許可工本費5元/本同上
中央立項6外國人簽證費計價格〔2003〕392號
零次、一次簽證160元/人同上
二次簽證235元/人同上
簽證延期160元/人同上
半年(含半年)多次簽證425元/人同上
一年(含一年)至五年(含五年)多次簽證635元/人同上
簽證停留期延期160元/人同上
一次團體簽證130元/人同上
二次團體簽證170元/人同上
團體簽證分離160元/人同上
改變簽證種類160元/人同上
增加、減少偕行人160元/人同上
增加一次入境有效160元/人同上
增加二次入境有效235元/人同上
民政部門
中央立項7殯葬收費見文件《湖北省定價目錄》鄂發(fā)改規(guī)〔2021〕1號,通發(fā)改〔2020〕82號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
省級立項8專業(yè)技術職務評審費高級400元/人;中級200元/人;初級80元/人鄂價費字〔1999〕219號,鄂價費〔2001〕302號
省級立項9人事合同仲裁費0鄂價費〔2016〕99號
自然資源部門
中央立項10土地復墾費省政府378號令
中央立項11土地閑置費向依法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但未按規(guī)定動工建設滿一年未滿兩年而造成土地閑置的單位或個人征收的費用,征收標準為土地價款的百分之20%《湖北省土地管理實施辦法》 《湖北省土地閑置征收管理暫行辦法》(鄂土資規(guī)〔2015〕1號),財稅〔2014〕77號
中央立項12不動產(chǎn)登記費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其中,車庫、車位、儲藏室80元/件);證書工本費10元/件發(fā)改價格規(guī)〔2016〕2559號,鄂價工服〔2017〕7號,財稅〔2019〕45號,財稅〔2019〕53號
中央立項13耕地開墾費《湖北省土地管理實施辦法》,財稅〔2014〕77號,財綜〔2014〕7號,財綜〔2016〕36號,鄂政辦發(fā)〔2017〕40號
使用基本農(nóng)田保護區(qū)耕地的為土地補償費總額的2倍同上
使用其他耕地的為土地補償費總額的1倍同上
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門
中央立項14污水處理費居民0.85元/噸,非居民1.20元/噸。發(fā)改價格〔2015〕119號,鄂價環(huán)資〔2015〕70號,鄂價環(huán)資〔2017〕154號,通價費〔2016〕12號
省級立項15城鎮(zhèn)垃圾處理費見文件咸發(fā)改價格〔2020〕96號,通發(fā)改(2020)66號
中央立項16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復費建城〔1993〕410號,鄂建〔1994〕57號,鄂建〔1996〕324號
交通運輸部門
省級立項17公路、橋梁路產(chǎn)賠償費其中占(利)用公路費和超限運輸補償費為0元鄂財綜復〔2002〕442號,鄂價費〔2003〕100號,鄂價費規(guī)〔2013〕97號,鄂價費〔2016〕99號
水利部門
中央立項18水資源費價費字〔1992〕181號,發(fā)改價格〔2009〕1779號,發(fā)改價格〔2013〕29號,發(fā)改價格〔2014〕1959號,鄂價費〔2009〕168號,鄂價環(huán)資規(guī)〔2013〕186號,省政府令360號,省政府令387號
一、地表水(含取用暗河河水)同上
工業(yè)生產(chǎn)取用水0.15元/立方米同上
生活和自來水廠取用水0.05元/立方米同上
水力發(fā)電按實際發(fā)電量每千瓦時0.005元收取同上
開式(貫流式)火力發(fā)電冷卻用水按實際發(fā)電量每千瓦時0.003元收取同上
閉式火力發(fā)電0.05元/立方米同上
跨流域調(diào)水及其他取用水0.20元/立方米同上
二、地下水同上
工業(yè)生產(chǎn)取用水0.20元/立方米同上
生活和自來水廠取用水0.10元/立方米同上
其他取用水0.25元/立方米同上
三、超計劃或者超定額取水的,對超計劃或者超定額部分累進收取水資源費同上
超計劃或者定額在30%以下(含30%),其超量部分收費標準按規(guī)定水資源費標準的2倍收費同上
超計劃或者定額在30%—50%(含50%),其超量部分收費標準按規(guī)定水資源費標準的3倍收費同上
超計劃或者定額在50%以上的,其超量部分收費標準按規(guī)定水資源費標準的5倍收費同上
中央立項19水土保持補償費見文鄂價費〔2016〕99號,發(fā)改價格〔2017〕1186號,鄂價環(huán)資〔2017〕93號鄂價費〔2016〕99號,發(fā)改價格〔2017〕1186號,鄂價環(huán)資〔2017〕93號
農(nóng)業(yè)農(nóng)村部門
中央立項20漁業(yè)資源增殖保護費財稅〔2014〕101號
衛(wèi)生健康部門
中央立項21預防接種服務費不超過27元/劑次發(fā)改價格〔2016〕488號,鄂發(fā)改價調(diào)〔2020〕409號
中央立項22社會撫養(yǎng)費國務院令第357號,《湖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16年修改版)
城鎮(zhèn)居民違反規(guī)定多生育一個子女的,按所在縣(市、區(qū))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分別征收同上
農(nóng)村居民違反規(guī)定多生育一個子女的,按所在縣(市、區(qū))上一年度農(nóng)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分別征收同上
中央立項23非免疫規(guī)劃疫苗儲存運輸費每支9元《疫苗管理法》,財稅〔2020〕17號,鄂發(fā)改價調(diào)〔2020〕409號
十一人防部門
中央立項24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計價格〔2000〕474號,鄂價費規(guī)〔2013〕80號,財稅〔2019〕53號
中心城區(qū)為1200元/平方米;其他地區(qū)為800元/平方米;同上6B級防空地下室的易地建設費標準按照上述標準的80%收取。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建設免收。對非營利性養(yǎng)老和醫(yī)療機構建設全額免征,對營利性養(yǎng)老和醫(yī)療機構建設減半收取。
十二法院
中央立項25訴訟費國務院令第481號,鄂價費〔2008〕5號
一、案件受理費同上
(一)財產(chǎn)案件
不超過1萬元的50元/件同上
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2.5%同上
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2%同上
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1.5%同上
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1%同上
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0.9%同上
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0.8%同上
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0.7%同上
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0.6%同上
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0.5%同上
(二)非財產(chǎn)案件
離婚案件200元/件同上
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的案件300元/件同上
其它非財產(chǎn)案件80元/件同上
(三)知識產(chǎn)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價額的,1000元/件同上
(四)勞動爭議案件10元/件同上
(五)行政案件同上
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100元/件同上
其它行政案件50元/件同上
(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80元/件同上
二、申請費國務院令第481號
(一)申請執(zhí)行的同上
沒有執(zhí)行金額或價額的50元至500元同上
執(zhí)行金額或價額不超過1萬元的50元/件同上
超過1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1.5%同上
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1%同上
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0.5%同上
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0.1%同上
(二)申請保全措施的同上
不滿1000元或不涉及財產(chǎn)數(shù)額的30元/件同上
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1%同上
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0.5%同上
(三)依法申請支付令的比照財產(chǎn)案件受理費標準的1/3交納同上
(四)依法申請公示催告的100元/件同上
(五)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或認定仲裁協(xié)議效力的400元/件同上
(六)破產(chǎn)案件依據(jù)破產(chǎn)財產(chǎn)總額計算,按財產(chǎn)案件受理費標準減半交納,但最高不超過30萬元。同上
(七)海事案件同上
申請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的1000元至1萬元/件同上
申請海事強制令的1000元至5000元/件同上
申請船舶優(yōu)先權催告的1000元至5000元/件同上
申請海事債權登記的1000元/件同上
申請共同海損理算的1000元/件同上
十三相關行政機關
中央立項26信息公開處理費按件計收或按量計收(見文件)《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辦函〔2020〕109號、鄂財稅發(fā)〔2021〕96號
十四各有關部門
中央立項27考試考務費見湖北省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清單見湖北省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清單
省級立項28短期培訓班收費具體收費標準按鄂價費〔2016〕139號執(zhí)行鄂價費〔2016〕13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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