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輪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反饋問題(市序號46、縣序號31)整改銷號情況的公示

來源:通山縣人民政府 發布日期:2024-12-18 字體:【


第二輪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反饋問題(市序號46、縣序號31整改銷號情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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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實推進第二輪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反饋問題整改,我縣對照《咸寧市貫徹落實第二輪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方案》(咸辦發電〔2024〕45號)和《通山縣貫徹落實第二輪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方案》,認領市序號46、縣序號31反饋問題,制定整改方案,迅速組織相關部門進行整改并驗收。現將整改銷號情況公示如下。

一、反饋問題

土壤污染防治問題仍需鞏固。重點建設用地地塊完成調查數量偏少。2023年重點建設用地地塊11宗,其中7宗已安全利用,4宗未完成調查。(無涉及通山縣地塊)

二、整改目標

全面完成重點建設用地調查。進一步完善重點建設用地篩查、調查評估和安全利用聯動監管工作機制,確保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三、整改措施

1.根據自然資源部門提供的“一住兩公”(即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用地)地塊清單,及時督促土地使用權人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依法落實信息上報制度。2.每月將擬收回或已收回土地使用權、用途擬變更為“一住兩公”的地塊清單書面告知同級生態環境部門。涉及土地儲備的,由自然資源部門會同生態環境部門督促同級土地儲備機構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在重點建設用地供地前征求同級生態環境部門意見,確保地塊依法落實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措施。3.進一步完善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聯動監管機制。開展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執法行動,對聯動監管地塊清單違法違規開展利用地塊,依法責令停止開發并進行整改。

四、整改情況

一是建立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聯動監管機制,由縣生態環境分局會同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建立轄區內聯動監管地塊清單,并每月上報市生態環境局、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嚴格落實“凈地”供應制度。根據2023年1月至2024年通山縣重點建設用地聯動監管情況,我縣暫無擬收回或已收回土地使用權、用途擬變更為“一住兩公”的地塊。二是第二輪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市序號46號反饋問題11宗2023年重點建設用地地塊中,不涉及我縣地塊,故我縣2023年無重點建設用地地塊調查任務三是對我縣唯優先監管地塊(通山縣艾星銻業有限公司)加強監管,我局已按要求設立了標識牌、設置了圍擋,并安排專人監管。同時對該優先監管地塊周邊開展環境監測,防控污染擴散風險。

目前,該反饋問題已達到整改目標,整改任務已完成,通過市級整改驗收。

五、公示情況說明

如果對該問題整改情況有異議,請在公示期間(2024年12月16日-12月26日,共10個工作日)向我單位提出。

聯系人:陳明 ?0715-236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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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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