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農村“小微權力”運行監督,深化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和民主法治建設,鞏固和發展農村基層基礎,制定出臺了《通山縣村級權責清單三十條》(以下簡稱《村級權責清單三十條》)。現就貫徹落實《村級權責清單三十條》,推進農村“小微權力”規范運行,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要求,以加強農村“小微權力”監督為重點,以提高村民自治水平為目標,以優化服務群眾機制為落腳點,進一步明確村級組織和村干部職責權限,理清“小微權力”清單,建立規范運作流程,強化過程監管控制,完善配套制度機制,構建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相互制約相互協調的權力運行體系,全面提升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水平,為我縣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
(一)基本原則
1.堅持村民自治原則。充分調動村民參與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積極性,依法依規辦理村民自己的事情。
2.堅持依法管理原則。按照黨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省、市、縣相關規章制度要求,規范和保障農村“小微權力”運行。
3.堅持便民利民原則。既要全面確權和控權,又要充分考慮村級實際情況,制定權力清單要簡單明晰,制定規章制度要實際實用,設置辦事流程要高效快捷。
4.堅持標本兼治原則。既要整合各種監督力量,堅決查處違規違紀問題,又要加強制度建設,著力鏟除滋生腐敗的土壤,有效預防腐敗。
(二)主要目標
通過四年時間的努力,基本建成民主自治、權責明確、相互制衡、公開透明、操作規范、簡便高效、監督有力的農村“小微權力”運行體制機制。具體包括以下目標:村級組織和村干部權力事項明晰,村級權力運行機制進一步完善;村干部法紀意識、綜合素質顯著提高,村級組織和村干部凝聚力、戰斗力進一步提高;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有效推進,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和監督權進一步落實;黨群干群關系切實改善,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進一步解決。
三、主要任務
(一)健全“小微權力”規范運行體系。按照于法周全、于事簡便的原則,全面落實《村級權責清單三十條》,進一步明確每項村務權力事項的名稱、具體實施的責任主體、權力事項的來由依據、權力運行的操作流程、運行過程的公開公示、違反規定的責任追究辦法。同時,將依照法律法規無需村級組織審批同意或不宜委托辦理,但目前村級組織還在辦理的事項,列入負面清單,予以取消;將《村級權責清單三十條》之外的,與村民利益相關、符合有關規定的其他事項,列入特色清單,予以規范,構建村務工作決策、運行、評估、修正良性循環的權力運行體系,確保村級權力規范運行。
(二)健全“小微權力”陽光運行機制。按照權力清單內容、規章制度、運行程序、運行過程、運行結果“五公開”原則,進一步探索公開的新途徑和新方式,堅持執行農村黨務、村務、財務定期公開制度,充分利用村民活動中心、手機短信、微信群組、民主聽證會等途徑,公開村級事務情況,讓群眾通過手機網絡、公開欄等途徑即時查看,真正落實群眾在村務工作中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讓農村“小微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三)健全“小微權力”三級監督機制。暢通多種監督渠道,整合各方面監督力量,構建村(社區)群眾監督、村監會監督、上級部門監督有機統一的三級監督體系。鄉(鎮)和村(社區)要公開監督聯系電話和聯系人,明確專人答復和解釋群眾提出的質詢,做到有問必答、有疑必釋。村監會對村級事務辦理過程全程監督,發現問題,及時提出,并督促整改。鄉(鎮)要建立健全重大村務工作審核機制、村干部重大事項報告機制、村務工作督查機制、村干部年度述職述廉和績效考核機制等制度體系,不斷提高村務監督工作水平。民政、農林、審計等部門要根據職責,深化“三務公開”檢查、“村帳鄉(鎮)代理”會計核算監督、審計監督等監督機制,切實加強對“小微權力”運行的監管。
(四)健全權力運行違紀追責機制。各鄉鎮要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省委六條意見、市委“新七條”要求和縣委若干意見以及《通山縣農村集體“三資”管理辦法》、《通山縣農村集體所有土地補償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等制度規定,并結合本地實際,細化完善違反“小微權力”規定行為的責任追究辦法,重點做好行為規范、實施與監督、責任追究和結果應用等四個關鍵環節的具體化工作,著力解決村干部廉潔履職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對獨斷專行、以權謀私、濫用職權、損公肥私,弄虛作假、逃避監督等違紀違規行為以及對無事生非、刻意刁難,甚至無端誹謗的,要綜合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進行查處。對監督不力的組織和領導干部進行責任追究。
四、職責分工
(一)村級組織職責。村級組織是推進農村“小微權力’,規范工作的實施主體,村黨支部和村委會要充分發揮領導核心作用,負責權責清單的貫徹落實工作;村監會是“小微權力”監督的專門組織,要全程監督村務決策、村務公開、村務管理、農村集體“三資”處置、村級工程項目建設以及村干部廉潔自律等各項事務,發現問題及時督促答復和糾正,遇有重要情況,須及時向鄉鎮黨委、紀委或有關部門反映報告。
(二)鄉鎮黨委、政府職責。鄉鎮是推進農村“小微權力”規范運行工作的責任主體,鄉鎮黨政“一把手”是直接責任人,要切實履行好主體責任。組織成立專班,重點對村級組織在貫徹執行權責清單過程進行督促、指導,及時提供政策依據,幫助解決疑難問題。鄉鎮紀委重點加強對村監會工作的領導和指導,定期聽取工作匯報,強化對“小微權力”規范運行工作的監督檢查,及時查處違紀違規問題。
(三)縣級相關部門的職責。成立縣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負責牽頭推進農村“小微權力”工作。縣紀委重點加強對推進農村“小微權力”規范運行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負責制定違反農村“小微權力”規定行為的責任追究辦法和違紀違規行為的查處工作;組織、財政、農辦、扶貧、民政、國土、農林、審計等相關部門根據單位職責,負責對農村“小微權力”清單的編制、權力運行的程序和各項配套制度制定的對口指導,并開展經常性的專項督查或聯合督查,切實增強村級組織和村干部規范用權的意識。
五、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建立健全黨委政府統一領導、紀檢部門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共同參與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縣委、縣政府把這項工作作為經常性的重點工作,將各有關部門領導干部和各鄉鎮推進農村“小微權力”規范運行工作的實績,納入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范圍。各級各部門要把推進農村“小微權力”規范運行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制定工作方案,采取得力措施,抓好任務落實。各鄉鎮要把農村“小微權力”運行情況作為村干部年度工作述職考評的重要內容,與村級班子和村干部評先評優、年度考核相掛鉤。
(二)突出宣傳引導。要把《村級權責清單三十條》作為必學內容納入村干部經常性教育培訓計劃。充分利用報紙、電視廣播等新聞媒體以及村務公開欄、村級建筑墻體、宣傳橫幅等載體,廣泛宣傳權責清單內容。要突出宣傳實效,通過開展知識競賽、漫畫圖冊宣傳、山歌表演等群眾喜聞樂見的活動,讓“按權責清單辦事”的意識入腦、入心。
(三)注重典型示范。重視示范點的培育和作用發揮,各鄉鎮要選擇若干個示范創建村,落實專門力量,強化工作指導,把示范村創建成亮點村,起到以點帶面、輻射推動的作用。注重發掘各地在落實權責清單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適時把相關好經驗、好做法上升為制度性成果,不斷完善農村“小微權力”規范運行體系。
(四)講究工作實效。實時解決農村“小微權力”運行中存在的問題,切實壓縮村務權力暗箱操作空間,建立以規范和制約權力運行為核心的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機制。各部門在工作中要注意有關制度的配套銜接,防止照搬照套和簡單“一刀切”,把重點對事項流程的監管轉向對權力的監管,切實提高農村“小微權力”規范運行的系統性、針對性和實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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