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法院:颶風行動 首戰告捷

來源:通山電視臺 通山政務網 發布日期:2017-06-20 字體:【
??? 本網訊(記者 伍文俊)6月16日,縣法院開展“颶風---夜間假日執行行動”第二天,執行局組織8人執行專班趕赴武漢市,經過一天的蹲點守候,于晚上九時二十分,在武漢市洪山區青菱鄉張家灣街將被執行人陳某當場予以司法拘留,這是“颶風---夜間假日執行行動”實施后第一個執行案件,首戰告捷。

??? 據悉,被告人陳某2015年10月19日13時,因建房糾紛與被害人陳某發生口角沖突,此過程中,被告人陳某將被害人陳某打傷,經鑒定,損傷程度為輕傷一級。案件發生后,被告人與被害人達成賠償協議,同時縣法院于2016年3月10日對被告人陳某故意傷害罪予以刑事判決,拘役五個月,緩刑六個月。2017年2月20號,原告陳某向縣法院申請賠償款執行,縣法院立即向被告陳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和財產報告令后,被告人陳某未予以履行,于是縣法院對被告人陳某遲遲不予履行這一做法作出(2017)鄂1224司懲36號拘留決定書,對被告人陳某予以拘留15日;當晚23時,被告人陳某已被縣公安局行政拘留所收監予以拘留。

??? 根據法律規定,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被執行人,法院有權采取司法拘留等強制措施,不論案件的大小,標的多少,被執行人均應自覺履行已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任何拖賴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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