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意見稿】關于《通山縣城區個人建房管理暫行辦法》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

發布日期:2022-05-10 字體:【

為加強我縣縣城區個人建房管理,有效遏制違法建設,規范縣城規劃區建設和用地秩序,提高土地集約節約利用水平,保障縣城區國土空間規劃的順利實施,結合我縣實際,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起草了《通山縣城區個人建房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在充分調研和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從2022年5月9日至6月8日,通過兩種方式面向廣大市民征求意見或建議。

聯系人:徐子玲,聯系電話:0715-2363481

電話受理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電子郵件信箱:115553147@qq.com

附件1:《通山縣城區個人建房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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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山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 2022年5月9日

《通山縣城區個人建房管理暫行辦法》的起草說明????????????

為加強我縣縣城區個人建房管理,規范建房審批,提高土地集約節約利用水平,改變違法建房現狀,有效遏制違法建設,根據《城鄉規劃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規定,我局組織起草了《通山縣城區個人建房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現將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總的來說我縣縣城區范圍內項目用地比較規范,違法占地、違法建筑較少,但個人建房違法占地、違法建筑存量很大,個人建房嚴重擾亂了我縣縣城區土地市場、建筑市場。個人建房違法主要體現在如下幾個方面:一是違法占地、違法建設數量大且屢禁不止;二是不顧規劃技術規范要求,建筑層高隨意性大;三是受經濟利益驅動,個人利用自有土地或原有住房改建,變相搞房地產開發;四是見縫插針,導致建筑密度過大,與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不相配套;五是不顧整體建筑風格,影響縣城形象;六是占用規劃道路、基本農田、甚至是地質災害易發區建房,嚴重影響我縣國土空間規劃實施,同時構成安全隱患。這些問題引起了縣委縣政府的高度重視,擬在縣城區開展個人建房違法占地、違法建筑專項整頓工作,打擊違法占地、違法建筑,化解歷史遺留問題。為懲前毖后,加強縣城區個人建房管理,改善人居環境,提高城市品位,防止國有土地資產流失,保障城鄉規劃的實施,按縣委縣政府要求,我局結合縣城區實際情況,起草了《通山縣城區個人建房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

二、制定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4、《湖北省土地管理實施辦法》;

5、《湖北省城鄉規劃條例》;

6、《協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范》;

7、《湖北省保障農村村民住宅建設合理用地實施細則》;

8、《湖北省農業農村廳、湖北省自然資源廳、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村宅基地和農房審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9、《咸寧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

三、起草過程

???2022年元月2日《通山縣城區個人建房管理暫行辦法》起草形成初稿;元月11日我局組織相關領導及股室人員進行研討,結合我縣城區實際情況及辦理建設用地審批、建設工程審批的工作流程進行了集體討論修改;2月23日按縣政府意見形成了征求意見稿發放相關單位征求意見,2月25日縣住建局、城管局、消防大隊等有關單位恢復了有關意見。3月29日我局將《通山縣城區個人建房管理暫行辦法》送縣司法局進行法律審查,4月22日司法局出具了《法律審查意見書》。我局結合住建局等有關單位意見及《法律審查意見書》對《通山縣城區個人建房管理暫行辦法》送審稿進行了修正:

1、按住建局意見將辦理《施工許可證》的面積限額由500平方米以上,投資額100萬元以上調整為1000平方米以上,投資額200萬元以上。

2、根據住建局“在竣工核實章節內并未標明住建部門應當執行的工程竣工驗收環節內容”及消防救援大隊“增加相關消防規范要求”的意見,增加了竣工驗收備案條款(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

3、按縣水利局意見,在第五條增加了“河道、水庫管理范圍”。

4、按司法局《法律審查意見書》提出的16條修改建議中的13條逐一進行了修改完善。

5、對司法局《法律審查意見書》內容審查中的第10、15、16項內容,我局認為應作進一步商榷,暫未做修改。

下一步擬進一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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