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規范“小微權力” 賦權賦能于民

來源:通山縣融媒體中心 發布日期:2023-02-03 字體:【


本網訊:(咸寧臺記者 羅世喜 全媒體記者 王賢波 實習生 陳紅儒)農村小微權力直面群眾,緊系民生。為規范村干部的權力,通山縣在全省率先開展村級權責清單制度改革,出臺《村級權責清單30條》,給農村小微權力套上“緊箍咒”,更好賦權于民、賦能于民。

近日,記者在通山縣通羊鎮港口村看到:房屋整齊劃一,道路干凈整潔,綠樹環繞整個村莊,一個現代化的新農村展現在記者眼前。村支書石善謀和幾位村民行走在新拓寬的通村公路上,有說有笑,十分開心。

這條公路從港口村通往核電路,有2公里長。沒有拓寬之前只有2米多,車輛無法錯車,影響村民出行。去年底,村民集體提議將該條路拓寬硬化。

在項目規劃、招投標和施工建設中,港口村嚴格按照《村級權責清單30條》辦事,項目從立項到規劃建設,村民全程參與監督,既規范了小微權力的運行,也切實保障了群眾對村級事務的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和監督權。

為規范“小微權力”運行,切實將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2017年,通山縣出臺了權責清單,將10大類、30條涉及村集體和村民個人利益的事項,按照辦理程序編印成流程圖,明確各項村級事務決策、便民服務和惠民政策的辦理步驟,確立統一的標準。

在出臺權責清單的基礎上,通山縣還整合各方面力量,構建了群眾監督、村監會監督、上級部門監督的立體監督網絡。同時,對照《村級權責清單30條》要求,加強對村干部追責問責力度。2021年全縣村干部違規違紀行為和群眾反映村干部廉潔自律的信訪問題與2017年相比,分別同比下降32%、27%。

通山推行的村級權責清單制度實現了村級權責用制度規范、運行向群眾公開、村級事務由村民做主,開創了鄉村治理的新局面。這項制度創新先后獲評湖北省改革開放40周年40項優秀改革案例和第二屆湖北改革獎。

  • |
  • |
./t20221215_2899561_app.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