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著力破除“共同締造”推進中的體制機制障礙,在充分征集群眾意見基礎上,對2017年出臺的“村級權責清單”進行修訂、拓展、完善,形成村級權責清單2.0版,更好賦權于民、賦能于民、賦責于民,以此激發群眾參與共同締造的積極性。
1月19日,走在新拓寬的村灣道路上,大畈鎮隱水村袁家畈的村民們喜笑顏開。2022年9月,村民袁觀富等人建議對村灣道路進行拓寬,村灣理事會成員袁知乾提議采取共同締造方法實施。
袁知乾?大畈鎮隱水村袁家畈村灣理事會成員:我們將提議上報后,經村“兩委”審議,灣組村民大會表決,一致同意實施。
袁達獻?大畈鎮隱水村黨支部書記:群眾積極性很高,累計讓地415平方米,義務投工投勞70多個。
我縣新修訂的村級權責清單2.0版,賦予群眾更多決策權,鼓勵群眾在基層公共事務中唱主角。在原有村級事務“四議兩公開”中增加“村民建議、村小組村民理事會提議”內容,鼓勵群眾、村灣理事會為村灣建設建言獻策。
梅偉東?大畈鎮宣傳委員:考慮到很多黨員和村民常年在外務工,我們允許將“黨員大會”和“村民大會”合并召開,既保證了基層黨組織在村級事務中的領導作用,又保證會議“召集得攏”“開得起來”。同時,嚴格落實兩個“三分之二”民主表決機制,保證了群眾的參與率。
村級權責清單2.0版要求各村在黨組織領導下,建立覆蓋城鄉的村民理事會、村務監督委員會、鄉賢理事會等自治組織,形成“黨建引領+群眾自治”的基層治理體系。同時,按照共同締造要求,調整基層政策資金分配、工程管理、項目建設等方面的制度,采取降低自建門檻、推行以獎代補、能人示范引領等方式,發動群眾參與共建。
王功欽?縣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負責人:權責清單的調整,改變了以往‘大包大攬’方式,統籌用好政府、社會、群眾的資源和力量,實現低投入見成效、花小錢辦實事。
與此同時,村級權責清單2.0版在將村級權力事項從各類法律法規和分散的政策文件中進行全面厘清的同時,還將村級小微權力的政策依據、權力范圍、運行程序等繪制成簡明直觀的流程圖向社會公開,并建立起了群眾參與評議評價機制。
截至目前,我縣已成立各類群眾自治組織1197個,其中,村灣理事會792個、鄉賢理事會187個、古民居保護理事會11個。這些自治組織在村灣事務管理、矛盾糾紛調處、移風易俗、古民居保護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全媒體記者 徐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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